本报讯(记者 张晓明)昨日,记者从泉州市银行业协会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泉州市银行业实际情况,全市各会员单位对外营业网点2017年国庆节(10月1—3日)放假三天,“中秋节”(10月4日)放假一天。10月4日起,各银行网点恢复正常营业。 放假期间,为方便市民办理相关业务,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区)银行的分行、支行、农村信用联社原则上至少保留一个网点,照常对外营业,而各银行自助终端机整个假期都可正常存取款。 国庆节假期是消费旺季,市民到银行取钱的次数和金额都比平时多,一些ATM机可能会因此出现短暂缺钱的情况,因此,最好提前领取现金备用,以免造成不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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