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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引发热议 相关部门解疑

2017-10-26 08:06:5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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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引发热议,相关部门解疑——

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核心提示

连日来,本报报道了《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过程、亮点解读,以及老泉州人对内沟河的共同记忆,让广大市民朋友对《条例》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有一些读者通过本社泉州通、泉州网留下疑问。昨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参与《条例》制定的相关部门,对读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疑释惑。

□记者 许雅玲 颜雅婷

历史沿革 内沟河水系 曾为古城防洪排涝立下功劳

对市区内沟河的形成及发展历程、管理范围,不少读者表示好奇。据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泉州初建城时,城区沟壑纵横,池塘密布,水系交叉串联,联络通流,“与城市的建设发展相一致,泉州城的排水系统自建城起就已逐步形成,并随着城市发展而逐步扩张、完善。”

对泉州市区居民而言,提及内沟河,必说八卦沟。据清代道光年间的《晋江县志》记载:“子城有内沟外濠,罗城又有内沟外濠,重重环绕。一以限戎马,一以利转运,一以通宣泄,深沟高垒,巩固吾圉。”据载,子城为唐朝的泉州城,有专家推断,八卦沟的历史可追溯至唐代建的子城,唐代的子城“外壕广深丈余”,内有支沟五条,“子城内沟即八卦沟也”。

“无论哪个时期,内沟河的作用都是防洪和排涝。”该负责人表示。据《泉州古城踏勘》一书中泉州史学界专家陈垂成所著《泉州城区八卦沟综叙》一文记载,古代“城池”连称,包括城中的水沟和城外沿的护城壕。自唐建城,历经五代城、北宋宣和二年复葺旧址增筑、南宋六次修筑城垣,至元城,到明城,历代官员在筑城的同时,随之修筑八卦沟,逐步形成护城濠、子城外沟(现八卦沟)、唐子城八卦沟三大沟渠体系,形成内“五沟”外“七濠”的水系格局。

清末民初,由于城市发展、战乱等原因,唐子城大量遗迹被毁,子城内沟体系也均湮灭,仅存子城外沟(现八卦沟)。据该负责人介绍,现如今,中心市区八卦沟仅存八卦沟(新门水闸起至涂门水闸段,全长2930米)及小八卦沟(681米)两部分,是中心市区内沟河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现在所说的内沟河,并不仅仅指‘八卦沟’。”该负责人介绍,《条例》明确了“市区内沟河”的概念,是指鲤城区、丰泽区和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范围内,除晋江、洛阳江以外的八卦沟、小八卦沟、北渠、南渠等所有河道(包含入海河口、湖泊、行洪区、蓄滞洪区)、沟渠及其附属设施,“未来,还将继续开凿、完善内沟河水系,以稳定城市防洪排涝功能。”

难题待解 卫生待提升 涉河建设不规范

“在我的印象中,泉州市区内沟河有一些河段景色非常不错,但有些河段河水还是不够干净。这些内沟河目前的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有网友如是留言。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内沟河维护管理的现状,与人民群众对舒适居住条件、优美生活环境的向往还有不小差距。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群众对市区内沟河的保护管理意识有待提升,一些卫生习惯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排污截污和清淤疏浚有待完善,特别是尚未解决雨污分流的老城区,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三是涉内沟河建设不规范,建设项目和整治工程有待整合同步实施;四是防洪排涝设施需要进一步改造提升;五是管理责任有待进一步明晰。“我们立法工作,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立法,为这些问题的解决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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