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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碰瓷”背后的猫腻 警方:牢记酒后不开车

2017-11-02 08:53:0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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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冒充代驾司机寻找作案目标

案例一 专盯酒驾人员车辆“碰瓷”

2013年8月8日0点40分许,石狮凤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香江路某酒店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轿车从侧后方撞击一部面包车,几个人在现场协商,其中面包车车主李某疑似酒后驾车。

勘察完现场,民警将双方带回所里进一步审查。经酒精测试,李某确有饮酒,但未达酒驾标准。细心的民警发现,白色轿车驾驶人彭某几个月内竟有多次交通事故报警记录,且事故的对方都涉嫌酒后驾驶车辆。民警判断,彭某极有可能利用事故对酒驾行为进行敲诈勒索。民警调整审查方向,果然,彭某供认了和李某聪等人合伙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经调查,27岁的彭某为洛江区人,李某聪及李某杰为亲兄弟,石狮人,分别为27岁和26岁。三人供称,醉驾入刑后,酒后驾车人员在出了交通事故后都不敢报警,他们就想到了“生财之道”。2013年2月份,他们商量了作案手段。首先,由李氏兄弟蹲在酒店和娱乐场所寻找目标,发现有人酒驾后,将车牌号发给彭某,彭某负责驾驶租来的汽车跟踪并伺机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实施敲诈勒索。仅数个月时间,该团伙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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