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日讯(通讯员 王森森 本网记者 谢玉妹)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自该大队今年6月1日开始推行交通事故处理“窗口化”以来,截至10月22日,该大队共接案1534起,成功调解1407起,调解率92%。 所谓“窗口化”,即设立涉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调解窗口,抽调精干人员作为窗口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交通事故调解、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工作,并通过建立机制、完善流程、加强考核等,规范和提高“窗口服务”。 而此前,交通事故的处理模式是:谁出警谁负责,案件处理跟着民警走,即在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出警民警负责现场勘查、案件调查、事故认定、案件调解等。“窗口化”不但可以避免群众找不到办案民警,多跑冤枉路,还能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使得绝大部分的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得到快速处理。 这些成功调解的都是适用简易程序,全部在七天内处理完,有些疑难的,或者双方对事故理赔争议较大的,则转入一般程序进行处理。今年6月,石狮交警大队推行的事故处理“窗口化”针对的是涉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对于轻微交通事故,石狮交警大队较早就开始推“交通事故快处机制”,对于涉及人员死亡的事故理赔则通过和谐调处中心进行处理。目前,这“三级调解”均实现了服务“窗口化”,这不仅大大提升了石狮全市的交通事故调解水平,而且高效化解了各种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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