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拍案说法 > 正文

无牌拖拉机撞摩托车致一人伤 未投交强险被判全赔

2017-11-03 07:48:13 陈紫玄 黄婷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拖拉机未投交强险 被判全赔

无牌拖拉机撞摩托车致一人伤,交警认定责任各半

东南网11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黄婷婷)两车相撞,责任各半,有人受伤,按理理赔也是各半,可惠安一司机却被判要全赔,这是为何?近日,惠安法院一审判处手扶拖拉机司机黄某要承担交强险范围里的赔偿责任,因为理赔额9.8万余元未超过交强险限额,而黄某未给拖拉机投交强险,只能自掏腰包全额赔偿。

【案情回放】

拖拉机摩托车相撞 摩托乘客索赔

今年初的一天,黄某开着无牌手扶拖拉机途经东园镇灵溪村路段时,和对面开来的庄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员庄某和乘客郭某倒地受伤。事故经台商区交警认定,黄某与庄某承担同等责任,郭某不承担责任。

事后,郭某将黄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拖拉机交强险内的赔偿责任。

惠安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黄某未能举证证明肇事的无牌手扶拖拉机不能上牌办理行驶证及投保交强险,故判决其承担交强险责任,即要赔偿郭某9.8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2.2万元,还要再赔偿7.6万余元。

【法官说法】

投交强险是强制义务 未投就要担责

“交警不是认定责任各半吗?最多赔4.9万元不就得了?为什么要全赔?”黄某对此判决很不解。

本案主审法官解释,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投保交强险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所有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包括医疗项下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项下限额110000元、车损2000元,共计122000元。“按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简单说,就是黄某车辆的交强险是赔对方的,超过限额的费用才按责任划分,既然对方提出诉讼,就得先按交强险的限额赔。由于9.8万元在交强险限额内,黄某未尽投保义务,这部分责任便得由其承担”。

拖拉机也能上牌 保险公司不得拒保

法官进一步解释,拖拉机不同于一般的机动车,它是由农机部门管理,在农机部门上牌,牌照为绿色牌照,所以拖拉机是能上牌的。关于手扶拖拉机的投保问题,惠安法院也展开了调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中,手扶拖拉机是可以投保交强险的,按照非营运车辆承保。

但法院在调查中也发现,在保险行业中,也确实存在不承保手扶拖拉机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能承保的理由主要是,手扶拖拉机属于农用车,这类车在投保中存在保费低、风险高的情况。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中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法官提醒,手扶拖拉机是能投保交强险的,也应当投保,车主应充分了解手扶拖拉机的上牌部门、流程及承保公司,不能抱着侥幸和怠懒的心理,否则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反而会让自己陷入囧境。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