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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价格争议调解站明年进社区 解决物业等价格纠纷问题

2017-11-16 08:49:03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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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解决物业、停车、餐饮服务等价格纠纷问题 “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摘自十九大报告

日前,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司法局结合泉州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实际,出台了《价格争议调处“进社区”工作指导意见》。

■记者 李菁 通讯员 黄智贤

数说民生

●亮点一:推进社区调解站建设

你知道什么是“社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区调解站”)吗?明年,这样的工作站就将走进社区,为市民们化解价格矛盾。

据了解,我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把价格管理下沉到社区,依托人民调解和价格服务网络工作载体,拓宽基层价格争议调处渠道,提升街道社区价格争议调处的能力。

今后,各地社区的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站将联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实现与价格争议调处机制的对接,确保辖区内的各类价格争议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泉州中心市区(鲤城、丰泽区)价格主管部门将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社区调解站的设立,其他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将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社区调解站的设立。

社区调解站将负责价格争议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居民提出的咨询或投诉,并负责现场释疑解惑。调解简易价格争议(指价格争议标的单一、金额小或适合当场调解的价格争议事项)也是社区调解站的主要工作,将及时解决物业、停车、餐饮服务和重要商品等价格纠纷易发方面问题。另外,还将认真做好社区调解站的工作台账,对每起争议实行一案一档。

●亮点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据了解,社区调解站的调解员将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价格服务站的人员兼任,兼职调解员应不少于2名,负责社区调解站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有条件的社区可选聘懂法律、有专长、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另外,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还将指定1名价格认定人员作为社区调解站的联络员,负责与社区调解站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当社区调解站受理了适用简易程序的价格争议事项时,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就近从快处理;情况复杂时,社区调解站当场不能解决的价格争议事项,应移交给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定机构进行调解;遇重大疑难价格争议时,通过加强价格、综治、司法等部门联合,强化部门之间协作,建立部门联系人制度,形成密切配合的联动调解格局。

部门访谈

泉州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充分发挥价格争议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努力使价格争议调处贯穿到社会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在已形成“镇、村、组、员”四级人民调解网络的基础上,依托人民调解和价格服务网络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触角延伸至社会矛盾易发多发领域,建立价格争议调处“进社区”服务体系,推进“社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建设,能够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社区,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分级化、便民化、常态化,为建设幸福泉州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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