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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官司致姑侄反目 法官打亲情牌解纠纷

2017-11-19 08:30:39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诗婷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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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50万元的款项,到底还了还是没还?石狮人阿顺(化名)和亲姑姑阿蓉(化名)各执一词,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等一系列复杂诉讼程序,前后历经5年,亲情撕裂。近日,泉州中院民四庭法官巧打亲情牌,终于促使双方和解,“我们最大的心愿是,案件了结后,亲情能慢慢修复。”法官说。□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王帆

案情: 款项起纠纷 侄子要姑姑还钱

2013年8月,石狮人阿顺作为原告,将亲姑姑阿蓉起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她还借款50万元。

按照阿顺的说法,2012年4月11日,姑姑以经商急需用钱为由,向他借款50万元,3个月为限,若阿蓉逾期未付,得支付相应违约金。3个月很快到了,但阿蓉未能及时还款,阿顺多次催促未果,于是将姑姑起诉到法院,要求她偿还借款50万元及支付16.25万元违约金(至起诉之日止)。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阿顺向法庭提供了借款凭据及收据。

被告:侄子假离婚 款项早已经还清

“我还钱了!”2013年11月13日,法庭公审此案,阿蓉表示,在2012年8月12日、10月6日,她已分两次将合计512300元的款项汇入阿顺指定的账户,其中50万元是借款,另外的12300元为利息。

那么,阿顺指定的账户是哪个呢?阿蓉说,这个账户是阿顺的老婆阿青(化名)的。

“我和阿青早离婚了。”阿顺拿出证据——离婚证。离婚证显示阿顺和阿青早在2011年2月份就离婚了,“我和阿青都离婚了,怎么可能叫阿蓉将借款汇入阿青的账户呢?”

阿蓉表示,虽然阿顺提供了离婚证,但档案馆调取的证据仍显示,阿顺和阿青还是夫妻关系,即便在2011年2月以后,他们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阿蓉还提供照片,证明在2013年11月份,阿顺和阿青还携带共同子女出席亲属的婚宴。

调解:巧打亲情牌 五年官司终解决

2013年11月,法院一审宣判此案。

法院认为,经审理,阿顺和阿蓉之间的民间借贷可以确认。阿蓉在收到50万元借款后,未按约定的期限还清全部借款,应承担清偿责任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阿蓉偿还阿顺50万元借款及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对此判决,阿蓉不服,上诉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在2014年5月份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省高院认为,阿蓉称自己已偿还借款,但未能提供将款项交付给阿顺的证据,也未能提供阿顺认可她还款的证据,因此应当承担败诉的责任。然而,阿蓉还是不服,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的申请。省高院受理后,对该案进行提审,并于2016年作出裁定,撤销该案一、二审判决,并将该案发回泉州中院重审。

承办法官在调查相关账目中发现,阿顺和阿蓉、阿蓉和阿青多年来均有错综复杂的账目往来,当时因为是亲戚关系,基于彼此的信任,很多账目都是口头说说,并无立下书面证据等,“可以说,案件的核心事实是什么,确实难以查清。”

在走访中,法官还了解到,因为阿顺和阿蓉的官司,闹得亲人像仇人似的。各方表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大家各让一步,就不会导致亲情撕裂到如此境地了。

“从各方亲人反应看,我们感觉到有调解的空间。”泉州中院民四庭庭长林天法说,为此,合议庭法官分别找阿顺、阿蓉做思想工作,希望本着一家亲的理念,能把案件顺利解决了。

“我们先不谈案件,我们了解到,阿顺是你的侄子,是你看着他长大的,血溶于水的亲情,不是一笔款项就能割断的……”在调解室,法官与阿蓉拉起了家常。往事历历在目,勾起了阿蓉的美好回忆,她表示愿意拿一笔钱了结此案。

“我们了解到,你打小时,你姑姑特别疼你。这个事情发生后,你爸爸为此伤心不已,有了心病,你忍心让他们兄妹的关系就这样一直僵化下去吗……”另外一名法官也做起了阿顺的工作……“法官,我答应调解。”阿顺说。

日前,阿蓉拿出20万元给阿顺,了结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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