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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建筑企业揽活需交工资保证金 按信用等级增减

2017-12-06 08:04:22 曾小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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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要交这笔钱 工人就放心了

东南网12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小琴)今后,在泉揽建筑活,不管是本地企业还是外来企业,都需向泉州人社部门指定的账号,缴交工资保证金,专款专项用于支付拖欠工人工资。昨日,海都记者获悉,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外来企业最多缴保证金500万

工资保证金需缴交多少?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或合同价比例缴存,缴存标准为中标金额或合同价的3%。其中,泉州的建筑施工企业单个工程建设项目缴存金额超过60万元的,按60万元缴存;如是泉州范围外的建筑企业,其缴存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按500万元缴存。各地不得对同一施工项目重复收取工资保证金。

泉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早在2007年3月,泉州曾出台建筑行业工资保证金政策。10年间,该保证金缴交额度也曾调整过。之前福建省内(不包括泉州)按中标金额或合同价的5%缴交工资保证金,省外企业则是10%,泉州范本土企业无需缴交。本次意见扩大保证金的缴交覆盖面,同时降低缴交比例,并设置了封顶线,旨在给企业减负。

按信用等级可减免可增缴

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分为守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等评价体系。所有在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也将按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

泉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在泉所有承建项目积极参与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近3年连续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守信,且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免缴工资保证金;企业同样参与“无欠薪项目部”活动,近2年至少一次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守信,且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缴交可降幅为标准的50%。

以下行为,其工资保证金则需增幅缴纳。近3年内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一般失信的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增幅50%缴交;近3年内有1次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的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和最高额度,增幅各为100%。如是建设施工企业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后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按照缴存标准的150%补缴工资保证金;发生群体性欠薪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缴存标准的200%补缴工资保证金。尚未有评价结果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标准缴存工资保证金。

工程竣工验收1个月后,有缴存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及利息。经审批后,10个工作日企业便可拿到工资保证金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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