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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手段逃避法院的执行 泉州鲤城6人犯拒执罪被判刑

2017-12-21 08:52:4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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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300多万元 “潇洒”开起美容店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闵慧真,当听到法院对她一审作出四年有期徒刑的判罚后,她的身体颤抖了一下。此前,她为了逃避债务,不顾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反而转走365万余元的巨款,此外账户里有钱也不还,反而与别人开起美容店。

法院查明,2014年11月,李女士就与被告人闵慧真和林某成(另案处理,与闵慧真是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向鲤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于次日依法对闵慧真在福建银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公司)价值人民币600万元的股权和股权收益采取保全措施。

2015年6月8日,银通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按照出资比例退股分红,闵慧真和林某成分得人民币365.1万元。闵慧真明知法院已冻结其在该公司股权及其收益的情况下,要求公司出纳将该笔款项汇至其指定到银行账户。随后,闵慧真再次将该款项进行转移。

2015年9月25日,法院就李女士与闵慧真、林某成的民间借贷纠纷作出判决。此后,李女士向鲤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闵慧真和林某成偿还借款510万元及相应利息。

但闵慧真未履行付款义务,并未如实申报她在银通公司任职期间的工资收入,共有6万余元。2016年2月4日,银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按照出资比例退股分红,闵慧真和林某成分得912600元。闵慧真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拒不还钱,反而要求公司出纳将该笔款项汇到其指定银行账户,并让人将款项分别转移,以逃避法院执行。同年8月23日,闵慧真出资13万元,与人开办美容店。

法院认为,闵慧真的行为分别触犯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决定对她数罪并罚,一审对她作出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的处罚。

建立绿色通道 多方合力打击拒执行为

作为审判长,鲤城法院院长李清坝当庭对数起案件进行宣判。

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宣判是鲤城法院开展打击被执行人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是实现两至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推手和机制保障,是公开惩戒失信、维护司法权威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充分展现了法院从严从重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和态度。通过这次集中宣判,不断强化被执行人履行裁判义务的责任感,努力营造人人守法、人人守信的法治氛围,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据悉,该院打击拒执工作是在鲤城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开展的,“公、检、法”三家互动协作,出台《泉州市鲤城区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打击拒执犯罪的“侦、诉、审”绿色通道。

为实现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该院专门成立打击拒执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统筹协调和跟踪指导。

听完庭审,鲤城区人大代表陈舒说,一些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手段躲避法院的执行,通过追究其刑事责任,集中审判拒执行为,可以有效震慑被执行人,让更多被执行人意识到他们这种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通过集中宣判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对被执行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而且可以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希望这种审判成为常态化,让法治的力量护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王文鑫 洪金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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