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朱嘉琳)记者日前从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获悉,2017年,泉州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出专款,对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297家企业,累计发放稳岗补贴资金1769万元。 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我市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开展企业稳岗补贴工作。根据文件,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及企业,以及所有符合条件的不裁员、少裁员企业。 各级人社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细化操作规程,完善基金管理,强化跟踪监测等一系列有效手段,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有关文件,实现对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以及符合申领条件企业主体全覆盖。同时,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效果,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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