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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与雇主属雇佣关系 无法享有带薪休假福利

2018-01-12 08:22:11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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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保姆和雇主非劳动关系 不受劳动法约束

早报法律顾问团葛宁律师表示,雇主和保姆,即家政员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公民之间的个人雇佣关系,因此劳动法中“带薪年休假”并不适用于此。

泉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黄永福介绍,保姆和雇主之间的民事雇佣关系,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内。双方在关系建立前最好先做好约定,避免纠纷,如产生分歧,可以先通过家政公司沟通协调解决,调解无效可向法院起诉。

同时,如果保姆并非家政公司的固定职工,也就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带薪休假一说。如果是家政公司的职工,在享受工资收入、保险缴交等福利的同时,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除少数情况外,单位应保证职工享受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单位如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职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提醒

事实上,有些雇主为了留住家政员,会多支付一个月工资;有的雇主会送礼物给家政员,或是发现金红包。家政公司负责人并不支持这种行为,认为这样容易造成家政员之间相互攀比,滋生不满情绪。建议雇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当、适量对家政员进行奖励。同时也提醒雇主,一旦与家政员之间意见无法统一,可以通过家政公司沟通、协调解决。

(记者 许奕梅 王柏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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