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急救车有时很“难过” 变道和逆向是迫不得已

2018-01-19 12:01:0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支招

避让导致违法可撤销

到底应该怎样让行?

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泉州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有证据证明是救助紧急情况的闯红灯都可以申请复议消除。市民可带着行驶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到违法行为发生的录入单位申请复议。

此前,有一名驾驶员因避让救护车后违法前来申请复议消除,但他没有直接的证据材料,只有一张违法照片。民警仔细甄别照片时发现,该车后面跟着的一辆面包车的挡风玻璃上,有急救车警示灯的蓝色反射光。根据这一信息,民警撤销了对该驾驶员的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希望市民可以不断提高意识。”该负责人表示,市民不必担忧避让急救车引起的违法行为。只要具备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据,经交警部门确认,一般都会消除违法信息并撤销处罚。

提前避让才最有效

救护车司机曾师傅告诉记者,遇到密集车流时,绝大部分司机都是在急救车到跟前时才靠边避让,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拉拉链情景”,即急救车所到之处拉链才拉开。“车到跟前避让的空间就非常小了,而且避让有个过程,这就耽误了急救车的通行时间。需要大家听到警报声,提前几十米或者上百米避让,才能为病人争取到更多时间。”

曾师傅向记者演示了三种避让情况。最常见的是车辆各自向两边靠,让出中间位置给救护车;第二种是当车辆的确没有空间可避让时,最两侧的车辆可以爬上马路沿,以给急救车腾出通行空间,这种方式在欧美国家经常上演;第三种情况是自己的车与前车保持一段较长的距离,留出一个空间来,供旁边的救护车穿行至车少的车道。

全方位提高避让意识

泉州华侨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副教授肖北婴认为,避让救护车、斑马线礼让行人、不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等,都是当下还需大力呼唤的“汽车文明”。“近年来,在舆论引导下,避让急救车已渐渐成为社会共识。如何让这种避让行为深入人心,这需要持续不断地教育引导。”

肖北婴表示,整个社会层面都要有相关的意识,学校要加强教育引导,驾校增加学习礼让的内容,新闻舆论引导也至关重要。除此之外,要不断完善相关交通法规的管理细则,提高“不避让救护车”的违法成本。同时,交警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有条件而不避让、故意阻挡等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此外,还应优化道路设计,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强化交通管控措施,不断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尽量减少城市交通拥堵。执勤交警遇有应当让行救护车的情形时,应当加强现场指挥和疏导,确保急救车辆优先通行。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