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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非法排污 女老板被“从业禁止”3年

2018-01-23 07:42: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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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排污 女老板被“从业禁止”3年

东南网1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未办理环评、未建设配套环保设施,30岁的江西女子吴某就经营皮厂,从事皮革后整理加工,持续排污超过一年以上。昨日下午,晋江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禁止吴某从事皮革喷涂加工职业,期限3年。

据悉,该案是晋江法院去年12月出台《关于对排放、倾倒、处置含重金属污染物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从业禁止”的实施意见(试行)》后,判处的首例“从业禁止”的污染环境案。

2016年4月至去年5月26日,被告人吴某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相应的水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的情况下,租赁晋江陈埭镇洋埭村某厂房,经营巨牛皮厂从事皮革后整理加工,生产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外排放,严重污染环境。

去年5月26日,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联合查处上述加工点,发现该加工点车间内溢流口废水中总铬浓度超过《制革及皮毛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的4.97倍。当天,加工点负责人吴某在厂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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