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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开展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对岸滩环境进行长效治理

2018-03-11 08:14:17 林春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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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1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林春凯)为进一步加强石狮市海域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打造环境整洁有序、景观优美的海岸带,近日,石狮市出台《石狮市海漂垃圾治理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以期通过建立有效的垃圾收集、中转、处置机制,实现垃圾不入河、不下海;建立有效的海上垃圾监控管理机制,有效管控海上船舶、施工作业、滨海旅游、海水养殖产生的垃圾,做到海漂垃圾海上收集、岸上处置,达到消除海漂垃圾污染的治理目标。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此次石狮市出台海漂垃圾治理方案,是对石狮市生态环境,特别是岸滩环境进行长效治理的一个重要举措。

根据治理方案,此次治理期限从今年至2022年底,治理范围包括石狮市近岸海域及海岸线向陆一侧200米的海岸带。治理期间,石狮市疏堵结合,打防并举,通过“五大机制”,即建立日常清理运行机制、落实属地负责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考核考评机制,重点做好海漂垃圾清理,防止生产、生活垃圾入海;拦截、清理入海河流沟渠垃圾;对违法倾倒垃圾行为进行查处。

在清理海漂垃圾方面,石狮市沿海各镇将结合创建美丽乡村和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在海边偷倒、堆放垃圾的行为,全面清理治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完善日常保洁制度。同时,加强沿海村(社区)、镇的垃圾收集和中转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卫队伍和完善海漂垃圾清理、转运设施设备。

在防止海上生产生活垃圾入海方面,石狮市将推广商船生活垃圾清理服务制度。各港口管理单位与有资质的清污公司签订防污服务协议,由专业清污公司负责对船舶垃圾进行收集,岸上处置。同时,将监督各类渔业船舶配置和使用生活垃圾收集桶,在各个渔港和养殖区配套建设完善的垃圾收集设施,确保渔业生产生活垃圾实现海上收集、岸上集中处置。

在拦截、清理入海河流沟渠垃圾方面,石狮市入海河流沟渠所在镇将建立水上垃圾清运队伍,配备打捞设备、船只和转运车辆,及时清理入海河流拦河闸坝前的垃圾和水葫芦。同时,沿海岸线各防洪防潮水闸放水前,也将对闸前垃圾和水葫芦进行清理,确保河流漂流垃圾和水葫芦不进下游、不入海。

在依法查处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方面,石狮市沿海各镇及行政执法、环境保护、海洋与渔业、海事、港口码头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在海边(海岸线向陆一侧200米的海岸带)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违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非渔业、非军事船舶向海洋弃置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为做好海漂垃圾治理工作,今年起,市财政每年按海岸线每公里5万元统筹安排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资金用于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每年安排75万元用于海漂垃圾治理示范点考核奖励、宣传经费,沿海各镇也将参照陆域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方式,每年将辖区海漂垃圾治理日常经费纳入镇(街道)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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