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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通警察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2018-03-16 14:45:41 潘贤利 李肇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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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6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李肇兴)3月16日上午,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卫计委牵头组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等四家医疗机构,举行泉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协议签订仪式。

去年下半年以来,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将建立紧急救治“绿色通道”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点任务大力推进,积极与泉州市卫计委沟通协调,于今年1月底联合出台《泉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意见》,合力做好民警因公负伤或突发重特大疾病紧急救治工作。

“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的开通,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公安民警的关心关爱,让因公负伤或突发重特大疾病的民警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是泉州市公安机关暖警惠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公安机关与卫生医疗部门共建互助的一项重大成果,对于保护民警执法安全、激励民警全身心投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泉州市公安民警职业健康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泉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卢炳椿说。

据介绍,“绿色通道”紧急救治对象为泉州市公安局机关及鲤城、丰泽、洛江、台商、开发区分局因公负伤或突发重特大疾病的民警和文职人员,其他分、县(市)公安局根据《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就近救治的原则,与当地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联系,同步建立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公安民警和文职干部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或在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或在警卫安保、教育训练、值班值勤、社会公益等工作中负伤或突发重特大疾病时即启动“绿色通道”,公安机关与卫计部门、医疗机构迅速联动,集中资源、快速及时地开展全力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减少致残率,降低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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