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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母亲引诱幼子喝农药 法院撤销母亲监护权

2018-04-26 08:05:41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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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监护权有四大“难点”

“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中,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想怎么打骂就打骂。”一名资深法官说,但孩子不仅是父母的,也是国家的。当孩子的权利受到来自家庭的严重伤害时,政府就必须站出来对其进行保护。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据媒体2017年8月19日报道,截至当时统计,全国有69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其中,遗弃和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强奸、性侵和猥亵,虐待和暴力伤害三类最为高发。69起案件大部分发生在《意见》实施后。

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曾被称为“沉睡的制度”。时至2017年,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在很多省市仍极为罕见。

一名资深法官接受采访时表示,“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在现实中,操作起来,存在很大的难处。

发现难:这种案例往往涉及家庭隐私,加上“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外人很难发现,若非监护人做得实在过分,引发他人或者社会关注,这类案件往往很难被外界所发现。

诉讼难:谁来作为主体提起诉讼?按照《意见》的规定,除了亲属外,还有社会组织,如村委会、民政局等,但现实中,亲属间基于亲情关系,往往不愿意提起诉讼,不愿意介入这种家务事。但其他组织也有很多顾忌,不愿意作为主体来提起诉讼。

审理难:这类案件对证据的要求很高,在审理中也面临着很大的难题——如何才能证明被监护人受到严重的侵害行为。可以看到,很多伤害持续很久,但往往因时间的关系没了证据,加上孩子长期受到侵害,心理受到严重影响,也不愿意对外人诉说,因此法院更难以确定相关证据。

安置难:判决后,谁来安置孩子,这是难中之难。司法实践中,父母被剥夺监护权后,有其他近亲属来担任监护人,这样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有些案件,若没有近亲属来当监护人,孩子的安置及后续教育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黄墩良)

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

“小乐这起案件中,他父亲阿剑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阿英监护人资格诉讼。”该资深法官介绍,依据《意见》相关规定,还有其他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四)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那么如何理解监护侵害行为?该法官介绍,《意见》中所称监护侵害行为,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从该《意见》看,阿英的行为属于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黄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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