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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泽交警开展交通整治大行动 1小时查处100多起违法行为

2018-05-01 21:34:23 潘贤利 吴小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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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吴小玉)5月1日上午,泉州市交警支队丰泽大队重点开展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和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在1个小时里查处了100多起违法行为。

为有效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改善辖区交通秩序,交警丰泽大队即日起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交通整治大行动。据介绍,此次交通整治大行动,重点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含私家车、摩托车、货运和客运车辆);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及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驾驶摩托车超员、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行驶等行为;驾驶非法改装的大功率摩托车及追逐竞驶行为;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速及渣土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行、未纳入目录库运载渣土等违法行为。

5月1日上午,交警丰泽大队重点开展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和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外卖、快递行业电动车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在当天上午1个小时的整治行动中,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53起,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95起,其中外卖、快递行业的电动车违法行为23起,违法的电动车驾驶人除了被开具相关罚单外,还将在学习点接受普法宣传教育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相关测试、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等。下一步丰泽交警大队还将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大行动,特别是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车不按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交警部门提醒:斑马线是行人出行时的安全线和生命线,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种文明,更是法律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未礼让斑马线的,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改正不良交通违法陋习,骑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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