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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明确中心市区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

2018-05-07 07:33:42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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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实现“最多跑一趟”

早报讯(记者李波玲)记者了解到,泉州市在2011年8月曾出台《关于泉州中心市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和转让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本次《意见》在保持政策延续性的同时,还简化了二手房交易程序,实现便民目的。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意见》中指出,“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划拨商品房等分割共有宗地(套房),在宗地权属来源合法和已办理该房产首次登记或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情况下,房屋交易时方可申请补办出让手续,并由交易双方先到税务部门计纳税后,以计税价格的2%计收土地出让金,不再进行修正,不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就意味着,划拨土地上的二手房交易登记实现最多跑一趟。

据介绍,原来划拨土地上的二手房交易前,需申请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缴交土地出让金,再到税务部门缴交契税,最终才能进入交易登记环节。“申请补办出让手续一般由窗口受理、测算、报批、签订合同四个环节组成,服务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该负责人说,《意见》出台后,市民申请划拨土地上的二手房交易时,不用再单独申请划拨土地补办出让事项,直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交易登记申请,在办结交易登记发证前,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即可领证。

此外,市民可关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官网,按照规定流程上传相关预审资料附件。经审核通过,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现场核验、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后,即可一次性办结领证,实现最多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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