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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全省率先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融资

2018-05-17 07:30:24 潘贤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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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井镇围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10名股东获得贷款175万元

东南网5月17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5月16日,晋江市举行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融资启动活动,标志着晋江市在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权能实现的改革探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该项改革探索是全省首例,有助于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融资渠道,加大金融对“三农”有效支持力度,探索壮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此次晋江市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融资,首批对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金井镇围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各发放金融授信2亿元的额度;以股权质押的形式,对金井镇围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10名股东发放贷款175万元。

“此次在全省首创推出‘集股贷’,并对围头村和阳光社区实行整村批量授信,将农村改革的红利与金融支农惠农相结合,进一步激活了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探索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晋江农商银行行长杨金莲说,该行以晋江市被列为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为契机,主动对接金井镇围头村、青阳街道阳光社区,就助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经联社股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如果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功将农村集体产权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那么此次“集股贷”的推出,就是成功将“股民”手中沉睡的“股权”转化为可支配的金融资源。

近年来,晋江市围绕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结合推进全国新型城镇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精准聚焦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明晰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位、权责,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打牢改革的“四梁八柱”,让工作流程规范化、图表化、易操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策文件精神,晋江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9份规范性文件,例如在证明书方面,率先在泉州市制定了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股权证书的编号规则及印制样式;在组织管理方面,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暂行规定。

实现股权量化可质押,让改革红利摸得着、看得见、可变现。晋江着力探索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权能实现,按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原则,将农村改革的红利与金融惠农支农相结合,着力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融资能力,大幅缓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探索壮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晋江通过改革,将原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新成立的股份经济联合社,以户为单位向成员出具量化股权的股权证明书,作为成员持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

按照“集体授信、内部分配、甄别放贷、集体处置、出险补偿”的原则,晋江市改革办、农业局会同相关金融机构,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股权量化改革的青阳街道阳光社区、金井镇围头村进行试点,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主要针对股份经济联合社或合作社及其成员,分别开展集体股权质押、个人股权质押等两项业务。

据了解,“集股贷”对成员(即个人),贷款额度一般设定20-5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期,最长不超过3年,利率不高于同类同档次信用贷款的利率水平,还款方式可以采取每月还息、一次还本、分期还款等方式,同时还可以根据贷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现金流等特点进行灵活调整;对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其财务指标、财务制度、资产存量、资产质地等条件,视实际情况给予贷款额度。

晋江市农业局局长李友加接受东南网记者采访时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大的核心就是让群众更多的财产获得感,而股权质押融资是财产获得感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群众能够非常直观地感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下半年,这项工作会对挂牌成立的股份经济联合社全面推开,将举行更大规模的集体授信仪式,让群众享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红利。

当天,晋江市还召开了全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精准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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