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7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许小雄 通讯员 黄种锐)石狮市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日前已经确定。根据《方案》,自2019年起,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将以监护人持有石狮市《居住证》半年以上(含半年)、父(母)就业证明(提供《劳动合同书》及工资条证明,或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为必要条件。 今年政策有五大变化 据悉,今年石狮市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有五大变化:一是严格控制班级生数。二是户籍在本市跨片区暂住半年(含半年)以上的,属人户分离,不属于流动人员无法申领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入学。三是父母为本市户籍,子女为港澳台、华侨和外籍户籍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四是部分人才子女可按家长意愿选择学校。五是来石务工子女必须持有《居住证》,学校方可接纳。 招生时间安排确定 据悉,今年秋季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223班,共10996人;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根据招生工作日程安排,6月26日前各校向服务区公布张贴招生通告;7月8日、9日为户籍在服务区内、部队(包括边防、消防等)军人和烈士子女、石狮市(含石狮市)以上优秀人才子女、审核确定的新市民及民办高校人才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对象报名;7月10日为户籍不在服务区内但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服务区内购房并入住的适龄儿童,符合《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条件的适龄儿童,户籍在石狮市跨片区暂住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属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且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父母为石狮市户籍、子女为港澳台、华侨和外籍户籍的适龄儿童,无房产新入户籍子女的适龄儿童报名;7月11日、12日为石狮市规模以上企业常住员工子女,非规模以上企业来石务工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的子女申请登记;7月12日学校将《石狮市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分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教育主管单位审核;7月15日为石狮市规模以上企业常住员工子女,非规模以上企业来石务工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的子女报名。 市区市直小学服务区域明确 市区7所市直小学招生区域具体为:实验小学为新华、龙华、华南社区。第二实验小学为北至八七路,南至南环路以南林边安置楼,西至群英南路,东至嘉福路、嘉丰路;金林社区。第三实验小学为北至东港路,南至晋江地界,西至嘉福路、嘉丰路,东至濠江路。第五实验小学为北至八七路,南至南环路,西至濠江路,东至学府路;杆头村、龙穴村、前园村。第五实验小学第二校区为北至宝岛路,南至八七路,西至濠江路,东至学府路;康城美墅。第六实验小学为北至北环路,南至香江路,西至南洋路,东至石泉二路;鼎盛上城。实验中学附小为仙迹社区、新湖社区、华仑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