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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泉港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新增两项补助项目

2018-06-12 17:27:37 潘贤利 庄小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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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庄小能)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获悉,2018年,新一年周期的泉港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正式启动,在原有的家庭财产损失、家庭财产盗窃损失、“两抢”案件救济救助责任、突发性事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政法干部责任、见义勇为人员人身保障责任六个补助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家庭财产诈骗损失、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两项补助项目。

据介绍,家庭财产诈骗损失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在泉港区行政辖区内发生的因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案件,造成受骗群众家庭财产损失(经公安部门侦查确定为电信诈骗案件,依法立案侦查),最高可给予2万元补助。

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具体下列救济救助情形:(1)因交通肇事逃逸无法找到肇事方,造成人员受伤的;(2)因交通肇事逃逸无法找到肇事方,造成人员死亡的;(3)因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家庭特别困难确需救助的;(4)对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交通事故,受害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需救济的。最高给予每人5万元补助。

作为泉港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泉港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实现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质的突破,提升了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17年6月1日运行以来,一年的时间内,共计获得补助的保险群众455户,补助金额897815.4元。这一举措运行以来,受到广大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响应。根据泉港区平安建设民调中心回访数据显示,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满意率高达98.2%。

泉港公安在2017年破案率上升,发案率下降的基础上,2018年1-5月份全区共立刑事案件543起,比降8.28%;破获266起,破案率48.98%,比升3.2个百分点。在此背景下,泉港公安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将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作为公安主业工作强力推进,通过发挥保险的社会补偿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宗旨。新一年周期的社会治安保险从2018年6月1日正式运行,无缝对接。泉港区委、区政府投入200万元资金推行“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按该区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每户投保20元/年,通过“政府买单,群众免费得实惠”模式,为泉港区户籍人口及持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并实际在泉港区居住的外来人口投保。在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范围的基础上,2018年的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增加了家庭财产诈骗损失、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保险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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