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落实任务超额完成 本报讯 (记者游怡冰 通讯员黄亚洲)记者从泉州市扶贫办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落实到户”的工作机制,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高脱贫质量为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2018年,省里下达我市造福工程任务1380人,截至5月底,全市已落实搬迁对象1412人,完成率102.32%,已动工1275人,动工率90.3%,已建一层1010人,完成率71.53%。截至4月底,全市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贷款30381.38万元,累计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6394户,覆盖面52.83%。 同时,泉州市继续加大资金保障,截至5月底,已下达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36.84万元。其中,继续下达两批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条件补助资金合计1975.24万元,用于改善提升1307户贫困户的住房条件,保障其住房安全,下达安溪县国定贫困对象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201.6万元,下达第五轮全省整村推进挂钩帮扶村帮扶资金2760万元,下达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同时,已完成2018年市级扶贫开发系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政策保障方面,今年以来,泉州市先后印发了《2018年泉州市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泉州市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通知,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部署今年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推进我市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工作。 据悉,近年来,泉州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相关决策部署,强化领导责任、综合施策、资金投入和督促检查,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2658人全部实现退出。同时,我市超额完成省上重点工作任务指标,2016年、2017年都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好”的等次,并分别获得1000万元、600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