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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审结一起拒绝执行案 父亲跨省“藏”儿获刑

2018-07-13 15:35:4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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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尘 绘)

核心提示

抚养自己的亲生骨肉,拒绝履行抚养权,也要被判刑?近日,德化男子阿卫(化名)因辗转多地“私藏”儿子,拒绝将孩子交给前妻,导致触犯刑法,最终因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刑。终于,这起长达近一年的抚养权“躲猫猫”案终告一段落。

□本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徐晓璐 郑岐松

案情 前夫单方撕毁协议 无视法院判决

2011年10月,阿卫与阿月(化名)在老家德化县赤水镇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男孩阳阳(化名)。

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6年11月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约定阳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1500元。因阿卫家人大力反对,他只支付了2个月的抚养费,并于2016年7月以带孩子出去玩为由,将阳阳带离女方家庭,拒绝将孩子送回。为此,阿月于去年8月提起诉讼,德化县法院经审理作出了继续履行该协议的判决。判决生效后,阿卫拒绝履行,并将阳阳带离德化县老家。

去年11月,阿月对阳阳的去向毫不知情,只能向德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多次通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管理系统短信平台向阿卫发送通知、多次发送手机信息、两次到其老家做其父母工作,敦促其转达男方履行义务,但均未果。

一审 跨省千里追寻 男子犯拒执罪

今年年初,阿月了解到阿卫可能在福州市马尾区其小妹住所落脚,阳阳在当地的幼儿园上学。当执行人员赶到时,阿卫却已将阳阳办理了退学并带离别处。鉴于此,阿卫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今年4月,德化县法院决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阿卫已在陕西省西安市落脚,在某汽修厂上班。5月,德化县法院、公安机关各派出两名人员前往执行。当执法干警出现在阿卫面前时,他吓得人都蒙了,本以为逃离老家几千公里,没想到执法人员还能找上门来,只能乖乖束手就擒了。阿月抱住久别的儿子,激动得泪流满面,一起小孩抚养权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孩子父亲归案后,德化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卫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阿卫表示服判,该判决已于本月9日生效。

法官 拒交抚养权 可追究刑事责任

“生效裁判,必须履行。”昨日,主审法官——德化县法院院长苏益铮介绍,此案虽然是婚姻家庭纠纷,解决的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属于私法调整的范围。但特殊之处在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将婚生男孩交由女方抚养,男方在知悉该判决内容并经法院多次通知要求其执行的情况下,仍拒不将孩子交由女方抚养,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然触犯了刑法。

苏益铮表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法律权威。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德化法院将保持对拒执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在全社会营造惩治拒执罪的严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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