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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校外培训请以“证”视听 三大顽症不治好

2018-08-03 08:47:57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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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说法

呼吁市民监督举报 严查无证校外培训

今年5月,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泉州市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6大类不规范行为,目前正在行动中。

泉州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欢迎广大市民一同监督,目前泉州市设立了治理举报电话,市民如有发现相关不规范行为,可以致电举报,举报电话:0595-22786018。

对校外培训机构6类不规范行为的集中整治包括: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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