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社工服务机构最高可获10万元经费扶持 本报讯 (记者林书修 通讯员杨雅菁)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泉州市2018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经费扶持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最高可获10万元经费扶持。 此次扶持工作的对象为2017年3月31日前(含当日),在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此前已获得过扶持的机构不再列入扶持对象。 在扶持内容方面,对于新成立开展服务满一年以上且运作良好的2个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每个机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初创经费补助;被认定为“优秀”的2个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每个机构给予10万元“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用于机构设备购置费、办公场地租金、人才培养等基本经费支出。 据悉,申请方需具备一定条件方可获得扶持,比如业务范围必须与社会工作服务相关;有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相适应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主体,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拥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承接或组织实施了服务项目,并且是社会工作服务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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