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0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许小雄)好消息!石狮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啦,将由原先的每人每月1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73元,增加18元。 据悉,城乡“居民保”可为居民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近年来,石狮市高度重视城乡“居民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日前,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石狮市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3元,增加18元,增加部分从2018年1月1日起发放,于2018年9月底前将提高后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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