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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警发布典型案例 提醒上下学做好交通出行安全

2018-09-06 16:53:30 潘贤利 蒋国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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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撞瞬间

东南网9月6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蒋国栋)开学的第一天,在安溪县龙涓乡,一名学生背着书包从斑马线附近径直冲出被一小型轿车迎面撞上,幸运的是,这名学生只是轻微脑震荡。9月6日,泉州市交警支队发布这一典型案例,提醒在上、下学高峰期,做好孩子们的交通出行安全格外重要。

9月3日16时许,正值放学高峰期,陈某驾驶闽C52XXX小型轿车由龙涓乡福都村往龙涓镇区方向行驶,一学生背着书包突然从斑马线附近冲出,被小车撞上,致使学生头部受撞击倒地不起。从学生横穿马路开始到事故的发生,整个过程还不到五秒钟。

据安溪交警初步鉴定,学生不走斑马线、驾驶员行经学校路段未减速让行是酿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小孩从学校门口到达马路上,没有走人行横道,直接冲出马路。同时,小车驾驶员行经学校路段的时候没有减速慢行,发现小孩时已经避让不及。经检查,事故致这名学生轻微的脑震荡,他因治疗而暂时离开校园。 

安全无小事,眼下正是开学季,在上、下学高峰期,如何做好孩子们的交通出行安全,显得格外重要。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学校除了加强安全教育外,上下学也应该指派人员做好校园门口路段安全防护,确保学生安全返家。

作为家长,应尽量避免孩子独自上路玩耍,过街时不要松开孩子的手,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同时不要闯红灯;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要让孩子站在前踏板上,这样极易遮挡住驾车人的视线,而且由于孩子站在最前面,在紧急刹车时容易将孩子甩出去,发生事故时,最受伤害的也往往是孩子。学龄前儿童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作为驾驶员,遇到学生及儿童过马路时,应放慢车速、提前避让,特别是经过小区、小巷时,一定要放慢车速;而车辆在停放之后,切记查看车辆周围的情况后再发动车子。

据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在此基础上,建议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骑行中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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