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鲤城交警在温陵路对公交专用道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东南网记者 潘贤利 摄 东南网9月19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许源峰)9月19日上午,鲤城交警大队秩序机动中队在泉州市区温陵路对公交专用道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短短半个小时,就有7位驾驶人因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车专用车道被依法查处。 设置公交车道、自行车道的目的是倡导绿色出行、提升交通通行效率,但是有不少其他车辆驾驶人为了自己一时便利,随意占用这些专属车道。9月是绿色出行宣传月,9月17日至23日是公交出行宣传周,为缓解交通拥堵,保证公交车的优先路权,鲤城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公交车专用道专项整治行动,对随意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车站、占用自行车专用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9日上午,鲤城交警大队秩序机动中队在温陵路对公交专用道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短短半个小时,就有7位驾驶人因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车专用车道被依法查处。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10项,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 鲤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市区公交专用车道的运行时段为每日7:00—19:00,其他时段不受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或者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形时,其他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按照顺序行驶,在行经交叉路口时,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其他车辆需通过公交专用车道进出道路时,应当让行公交专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 据悉,接下来,鲤城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针对违规使用公交专用道交通违法的整治行动,并加强对公共自行车秩序的引导和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