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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交警整顿义全街违停乱象 1小时查处31起

2018-10-06 22:44:07 潘贤利 王唯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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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6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王唯佳)6日晚,泉州市鲤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按照部署持续在市区义全街开展违停整治行动,一个小时内劝离车辆23部,查处违法停车31起。

义全街幸福街路段有电商批发市场,接热心群众反映,部分电商车辆长期违法停放,有时候连附近加油站的进出口都堵住,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改善义全街道路通行秩序,上月以来,鲤城交警每晚持续开展违停车辆整治行动,9月26日至今,已查处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近300起。经过近期持续整治,有效震慑义全街路段的违法停车违法行为。

6日晚,民警发现经过一段时间的连续查处,义全街上的违停现象较之前已经显著减少,但仍有部分任性的驾驶人依然为了一己之便,随意将车辆停放在路边,给过往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造成不便。行动中,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有的驾驶人没有将车辆熄火,人就跑到沿街的商户中,看到交警来了,才急急忙忙赶来,民警对这类驾驶人进行严肃的教育,并要求其立刻驶离现场,未立刻驶离的或者驾驶人离开车辆的,民警均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据民警介绍,义全街幸福街路段有很多鞋业电商商户,晚间是商户进送货的高峰时段,因此交通流量大,有的驾驶人认为自己只是在路边停一小会儿就走,但这一小会儿的违法停车可能会带来交通拥堵,甚至埋下事故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对临时停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以上设施外,不得停车;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民警提醒,有停车需要的驾驶人应自觉将车辆停至附近停车场内,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尊重他人的安全和通行权利。鲤城交警还将继续加强该路段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希望驾驶人们不要心怀侥幸随意违法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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