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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醉驾载客 十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

2018-10-07 11:13:25 陈诗婷 蔡伟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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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醉驾载客,十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 蔡伟彬供图

东南网10月7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蔡伟彬)昨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福诏高速安溪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男子酒后驾驶出租车载客,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2mg/100ml。最终,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同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当天9时许,一部起亚牌出租车驶入收费站入口,民警对驾驶员李某进行酒驾筛查,酒精快查棒突然亮了起来,提示李某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2mg/100ml。随后,民警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进一步血液检测并醒酒。血液乙醇检测结果为87.11mg/100ml,李某已达到醉驾标准,并涉嫌危险驾驶罪。

对此,李某后悔不已。原来,5日晚上23时许,李某与三个许久未见的老友在大排档喝酒至隔天凌晨1时,6日上午又需将预约的顾客载至漳州,所以才驾车出行。

高速交警提醒,每个人的体质是不同的,解酒的速度也是不同的,喝酒开车害人害己,所以在前一天晚上喝酒的车主,最安全的出行时间是喝酒后的第三天再开始驾驶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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