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黄琼芬)近日,泉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和市规划局近日联合印发《泉州市市级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按照规定,今年起至2020年,泉州市财政每年将安排6100万元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该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小城镇综合改革及小城市培育试点、特色村镇培育发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提升、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及修编、新型城镇化相关课题研究培训等。专项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项目法两种方式,按照年度预算及绩效目标、工作任务要求、实施进度、考评情况分批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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