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两年内屡次贬损恐吓法官,两次被拘留仍不思悔改 晋江法院开出首份司惩案号决定书 2017年3月2日,吴某到法庭闹访。 又来辱骂法官!“送”你首个司惩案号拘留15天。近日,晋江法院的这个决定引发关注。原来,当事人吴某多次辱骂承办法官,受到反复教育甚至两次行政拘留后,她仍不思悔改,最终受到了更严厉的惩处。 (记者 张晓明 黄祖祥 通讯员 林文晋 尤燕玲 文/图) 缘起调解民间借贷案件 事件源于一个民间借贷案件。 2016年3月2日,当事人吴某向晋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其与被告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三人在2014年签的借款合同,偿还到期借款126800元(并按年利率6%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及未到期债权109200元。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年5月26日,晋江法院依照双方签署的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并依法送达给原、被告。作为调解结案附卷的证据,当事人吴某向法庭提供的所有借条单据留存案件卷宗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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