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劳动部门:案件正在受理当中 对于公司屡次拖延发薪时间的行为,郝先生等21名工人决定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维权。“我们有两名工友在此前向惠安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都在今年国庆前结清欠款,分别是3.5万元、1.5万元。”郝先生说,他们也于近日联名签字到惠安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山东天宝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欠薪一事,希望能尽快得到解决。 11日下午,记者来到惠安县劳动监察大队,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部门在接到郝先生等人投诉后,已派人到施工项目现场核实协调,具体详情得询问经办人员。 “我们没办法再等了,听说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快一点,我们21名工人联名来提交仲裁材料。”当天下午,记者在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大厅看到了郝先生工友一行。记者在他们填写的劳动仲裁申诉人代表推举书上看到,共有21人实名签字并按了手印,仲裁请求项目是全部结清315440元工资及讨薪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用。 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潘嵘峰告诉记者,对于劳动报酬争议案,在申诉人代表提交完整准确的申诉材料后,受理裁定时间一般在45天以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到法院起诉。 17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惠安县劳动监察大队,采访了经办该投诉案件的工作人员庄伟杰。他表示,国庆前夕,曾协调处理过郝先生两位工友与山东天宝港务工程公司的欠薪事件。郝先生等20几位工友是后面集体过来投诉举报的,鉴于所有工人均来自外地,人数比较多,加上山东天宝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是从另外一家公司手中承接的业务,需要联系双方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取证,他们已将本案件的涉案人数和金额进行汇总,目前案件正在受理中,“我们也在向上级部门申请协助,争取尽快处理此案件。” 截至记者今天发稿时,郝先生来电告知,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通知该案将于10月30日开庭审理。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