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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泉州丰泽交警半小时内查处6起

2018-10-17 20:57:05 潘贤利 吴小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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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午,丰泽交警大队在丰泽街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整治。 交警供图

东南网10月17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吴小玉)17日上午,丰泽交警大队在泉州市区丰泽街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整治,半小时内共查处6起。

斑马线是行人出行时的安全线和生命线,礼让斑马线则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为了让广大驾驶员提高安全行车、文明礼让行人安全意识,近期丰泽交警大队将加大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规范辖区车辆通行秩序,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17日上午10时50分许,丰泽交警二中队在丰泽街明湖路口由东往西方向斑马线处开展整治。一部闽C牌白色轿车在通过该处斑马线时未停车礼让行人被执勤人员拦截。驾驶员表示并未看到行人通过,民警让其观看录像后,驾驶员自愿认罚。

据丰泽交警二中队民警介绍,从今年开始,丰泽交警持续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下半年以来,丰泽交警已现场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500多起。此外,交警部门还通过高清监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通过持续的整治行动,驾驶员的礼让意识越来越强,礼让氛围也越来越浓。在提倡驾驶员礼让的同时,行人过路时也应遵守交通法规:在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或者人行横道没有信号灯的,行人应该观察左右车辆,不得突然加速、倒退或中途折返,应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

交警提醒:“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种文明,更是法律义务。”根据《道交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未礼让斑马线的,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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