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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不礼让斑马线” 泉州鲤城交警一小时查处10起

2018-10-23 15:13:56 潘贤利 王唯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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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小车未停车礼让行人,被交警拦下查处。东南网记者 潘贤利 摄

大部分车辆能自觉停下礼让行人 东南网记者 潘贤利 摄

东南网10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王唯佳)“礼让斑马线”是“礼”更是“法”,这对于很多司机朋友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守护斑马线上的安全,泉州鲤城交警针对“不礼让斑马线”这一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也一直都在持续。23日上午,鲤城交警大队二中队在市区文化宫路口开展整治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一个小时内查处了10位未按规定礼让行人的司机。

据二中队副中队长陈小杰介绍,文化宫路口连接着九一街、南俊路、百源路、打锡街这四条行人、非机动车通行量较大的道路,加上周边有文化宫、晋光小学、第五中学等人流密集的场所,交通压力较大。由于该路口右转车辆可以直接通行,遇到人行横道指示灯为绿灯的时候,就要考验司机是否能自觉停下礼让行人。

在上午的行动中,记者看到,大部分司机看到行人通过时,均会停下,礼让行人。但在九一街一侧路口,人行横道绿灯亮起,几名行人正在通行,一辆号牌为闽CCLXXX的银灰色小车未停车礼让,而是缓慢通行,准备右转南俊路,结果被交警拦下查处。民警告诉该车驾驶员,行经人行横道时一定要注意礼让行人,这不仅是对他人通行权利的尊重,更能体现一个驾驶人的文明涵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5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或100元罚款,并记3分。

交警提醒,斑马线是安全线、生命线,斑马线前车辆主动礼让行人,是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公安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加强对“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目前辖区内部分路口已经启用电子警察,利用监控抓拍“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让文明礼让蔚然成风,让交通安全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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