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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鲤城警方破获当事人“零口供”污染环境案

2018-11-01 21:10:22 潘贤利 林婕 刘虹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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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在出租房内私设铬作坊。常泰派出所供图

东南网11月1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见习记者 林婕 通讯员 刘虹艳)10月18日,鲤城公安分局常泰派出所接到鲤城区环保局移交案件:市民雷某在常泰街道某社区出租屋内私设铬作坊进行非法电镀加工生产,还肆意将废水排放到土壤里,造成环境污染。

接案后,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取证,于10月31日下午17时将雷某(男,27岁,泉州人)抓获归案。

据悉,2018年9月25日,雷某听闻电镀能赚钱,心生发财梦,但因电镀生产有噪音,遂想找一个偏僻的地方,最终向蒋房东租了一个月600元的房子来作坊。9月28日—10月2日,雷某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花了11000元在出租房内陆陆续续买了高频机、铁架子、镀铬槽和塑料桶等设备并投入使用。从此,雷某在出租房作坊内从事非法电镀作业。

10月5日,雷某载了8件铁件来加工点做抛光,隔天载回五六十个活塞进行电镀。两天后,雷某又从某纸巾机械厂拿了一个“花棍”(花纹模具)来电镀。

据雷某交代,他的作坊无规范污染处理设备及措施,通过清水清洗表面,用盐酸沾在布上擦洗表面,然后放在镀铬槽里电镀,电镀完成后挂在槽上,用清水冲洗,水会流到槽里,吊出来晾干。随后,他利用买来的一个直径约70cm,高度约1m的塑料桶作为收集池来排放、处置电镀废水,导致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溢出漫渗进入周边土壤。经鉴定,渗坑中废水中的总铬含量752mg/l、六价铬含量1.55mg/l分别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752和7.75倍,严重超标,污染环境。

事后,鲤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传唤雷某,但其未到现场、区环保局配合检查。之后,执法人员又到雷某家进行探访,并告知其父亲相关事项,让其转告雷某尽快到环保局调查,而雷某仍然拒绝配合。随后,区环保去将此案移交给鲤城分局。

雷某心存侥幸,以为在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面前“零口供”就可以安然无事,想不到,案发不到半个月就被鲤城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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