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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提出五大类32条具体措施 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2018-11-06 07:42:0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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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竞争能力 多项资金奖补加码

提升民企竞争力,《行动方案》从大力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提高集群协作配套水平、支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大民营企业兼并重组的奖励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加强重点创新主体培育、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水平的研发机构、鼓励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等方面发力。

其中,不少资金奖补比例、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再度提高,可望释放更多政策红利。例如,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各级各类研发中心,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奖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市级财政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不高于7%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市级产业龙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对兼并重组市域内危困企业且并购资金规模达2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按实际发生并购资金规模3%的额度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构建亲清关系 诉求受理及时反馈

政企互动是泉州的优良传统。《行动方案》明确,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党政领导与企业家恳谈会制度,对于恳谈会中反映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限时办理。同时,建立涉企政策咨询委员会制度,在涉企政策的制定前期、执行期和评估期,咨询企业家意见;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解答涉企政策兑现问题。

民营企业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也建立起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原则,及时向企业反馈办理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一查到底,严肃问责。

同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着力破解“清”而不“亲”、“清”而不为等问题,保护干部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旗帜鲜明地为“敢为者”撑腰,替“担当者”担当。

■记者 陈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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