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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男子殴打驾驶员被判刑两年 安全公交需要文明一路同行

2018-11-06 08:40:2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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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公交:需要文明一路同行

因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互殴,引发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惨痛的悲剧引人深思。公交车司乘人员矛盾导致的事故各地时有发生,泉州也不例外,只不过没有造成过严重的后果。

就在昨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殴打行驶中公交驾驶员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案件。

这种为了私人欲求,罔顾他人安全甚至公共安全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因小失大的代价太高,如何理性应对纠纷,避免悲剧重演?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记者 苏凯芳 通讯员 黄艺荣 蔡文强 林毅龙 文/图

殴打驾驶员 男子被判刑两年

昨日,南安市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通报了一起因殴打公交驾驶员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案例。

据悉,被告人庄某安酒后乘坐黄某周驾驶的南安至水头专线公交车。行至南安市区成功街工商银行门口路段时,庄某安多次要求司机违规停车让其下车,遭到拒绝后两人发生口角。庄某安借酒性用装有一罐花生牛奶和几件衣服的绿色布袋,连续殴打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黄某周头、面部多下,致使公交车被迫停车,幸未造成事故及人员伤亡。

案发后,庄某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后由公诉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诉至南安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安酒后无理对正在繁忙路段上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进行殴打,致驾驶员轻伤且无法正常驾驶车辆,使得车上乘客及周边行人车辆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归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后,被告人庄某安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车资引纠纷 乘客司机吵不停

近年来,类似的公交车司机与乘客发生纠纷甚至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

2016年2月14日, 在泉州汽车站西门,一男子因跨站乘车,需补1元车资。23路公交驾驶员提醒对方后,遭到拒绝。之后,男子竟从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摸出一把菜刀,砍伤驾驶员,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2015年9月24日,在一辆开往泉州晋江国际机场的16路公交车上,因为1元车费,公交司机与一名乘客发生争吵。车上一名老伯主动帮忙投币试图化解纠纷,谁知公交司机不肯罢休,竟然赌气将车停下,要把所有乘客赶下车,最后在乘客的一致声讨下才继续前行。

不仅如此,还有乘客与乘客之间相互劝说引发口角的。今年8月20日,在K203路公交车上,一女子因跨站乘车,驾驶员劝其补投币未果。之后,该女子与车上另一名劝说的乘客吵起来,继而互殴。驾驶员无奈停车劝阻。

搭错车坐过站 乘客大打出手

在行车中,许多驾驶员都知道,摆手或是一个喷嚏都有可能让方向盘不稳,更何况是遭到乘客的拉拽或殴打。

2014年,一男子搭乘3路公交车时,因原有站点取消,男子不知情却执意要下车。遭到驾驶员拒绝后,男子怒踹车门,并与驾驶员争抢方向盘致使车辆偏离方向,冲上路边绿化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4年2月15日,在205路公交车上,因公交车司机拒绝在非路线站点停车,27岁的惠安人曾某与司机发生口角后,竟然用手抢拽方向盘,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撞向护栏。好在司机刹车及时,公交车轻微受损,车上乘客无人受伤。事后,曾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处行政拘留7日。

2016年6月27日,一老太误乘K1路公交车,中途想下车。司机告知要到站才停,拒绝其要求。因双方沟通不当,老太太先怒砸车门,后又抡起拐杖打司机。乘客劝说也没能制止住老人,司机无奈停车报警。

冲动是魔鬼,还有一些小原因,也曾引发司乘纠纷。

2016年7月20日,K2路公交车在市区文化宫做发车前的准备。由于当班司机为加速车载空调制冷效果,未开启车门。一老年乘客过来拍打车门和前挡风玻璃,司机示意其稍等。该乘客不听解释,即爆粗口。过程中,司机竟下车追该乘客,后在其他乘客劝阻下才停止。

车厢文明氛围更浓厚

昨日,记者搭乘了几路公交车,感受出行氛围。

搭乘K2路公交车时,记者遇到了这样一幕。一坐在后排的女子要到第一医院,却坐过站到了中骏世界城,有些着急。

“阿姨,你已经坐过站了,下一站再下车走过去吧。”旁边的小伙善意地提醒道。

“阿姨,两个地方离得挺近的,走过去不远。”前排穿校服的中学生补充道。

听到两位年轻人善意的提醒,那位女子会心一笑,连连表示感谢。

“每天出车,什么人什么事都会遇到,上错车的、玩手机坐过站的、睡过头的、未到站要求下车的……”当班的驾驶员表示,有时候并不是他们不满足乘客的要求,而是公司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同时这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

记者采访了几位公交驾驶员,他们都提到了同样的感受。也许是受重庆万州公交事件的影响,最近能够明显感觉乘客都理性了许多。即使错过站,或者是其他原因,大家都能够心平气和地对待。

设置委屈奖安抚司机

“在公交服务行业中,驾驶员每天都要面对众多乘客,难免有个别乘客素质欠佳,因琐事对驾驶员进行辱骂甚至殴打。为防事态的恶化,我们都要求驾驶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泉州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每次有驾驶员前来倾诉驾驶途中的委屈时,他心里都不是滋味。

该负责人表示,面对突发状况时,一旦公交司机情绪失控,后果难以想象。近年来,泉州公交十分注重司机的情绪问题,通过邀请心理辅导老师为员工提供情绪管理和心理疏导服务。

2017年5月1日起,为提升司机服务水平,泉州公交公司首次设立“委屈奖”,对处理纠纷时表现出较高职业道德的司机表示安慰和支持。该负责人坦言,奖项的设立其实是一种无奈,“说实话,我们也不希望发放,希望获奖的更多是好人好事。”

该负责人还表示,公交司机如果服务态度不好,发生甩客、拒载等现象,将被严厉处罚。如果乘客对司机的服务存在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反映:如向公交公司投诉,而不要以过激行为对待驾驶员。同时,车上其他乘客如果看到类似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要及时制止,确保驾驶员注意力高度集中并情绪稳定地驾驶。

司机乘客

克制自己的情绪 希望乘客体谅支持

此次,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同样在公交驾驶员队伍中引起了热议。

泉州24路公交驾驶员万金成因热心帮助乘客,经常被市民表扬。即便如此,万师傅同样有遭遇过乘客的无理谩骂和指责,如有老年乘客坐过站,中途要求停车的。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再保证前后无来车,在相对空旷安全的位置靠边停车,让老人下车。“我们公司实行的是人性化管理。虽然这一做法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但却避免了纠纷的发生。其实,避免冲突的发生就是要懂得克制自己的情绪。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都必须如此。”

“每次遇到态度差的乘客,我们也是能忍则忍,不去计较,尽量控制好手中的方向盘。”已经在公交岗位上坚守了8年的K1路驾驶员胡彬建说道,当冲突发生时,第一时间是要克制自己的情绪,耐心地与乘客解释。如突发情况影响正常营运,他就会靠边停车,报警求助。“当我们极力克制着自己情绪来面对乘客的无理辱骂时,我们也希望有乘客可以站出来为我们驾驶员说一句话。”胡师傅补充道。

安全关系每一人 司乘都需提升素质

“如若碰到类似的情况,我不会当看客,会出面阻止。车上的乘客都是命运共同体,维护乘车安全和乘车秩序也是每一个乘客的责任。”市民王先生经常搭乘公交车出行,多次遇到过司机和乘客起纠纷的情况。有一次,他还出面劝阻了。

据他回忆,那次正值下班高峰期,由于车上有乘客坐过站,执意中途要下车,遭到驾驶员拒绝。该乘客不停地抱怨,司机忍不住与其争吵起来。“上了一天班,大家都累了,不要吵了。路上车辆那么多,驾驶员也没办法中途停车让你下车,他得对你的安全负责。”听到王先生大声劝解,那名乘客这才消停。

“冲动是魔鬼。许多纠纷都是为了点琐事,双方互不退让所致。一旦情绪失控,就容易造成严重后果。”王先生同时说道,除了乘客,一些公交司机也需要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有时候搭公交,多问一句,驾驶员都懒得回答,态度也不好。“毕竟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每一次冲突的发生,责任方不一定是在乘客。”他认为,公共交通驾驶员职业道德和公民良好素质都很重要。

市民蔡先生认为,泉州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公交车上出现的好人好事屡见不鲜。虽然确实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画面,但那毕竟只是个别。公交是一座城市文明形象的“流动窗口”。面对各种问题,多些忍让,少点冲动,冷静沟通,热情待人,没有解决不了的。社会各界应该对好人好事多宣扬,弘扬正气。而对于那些不文明行为,甚至危害他人或者公共安全的行为,应该加以严惩,起到警醒作用。

完善相关法规 保障驾驶员权益

一起起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有些现在回想起来,难免后怕。如何从法理层面加强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公交驾驶员行车途中,有些乘客只有言语辱骂没有动手殴打,也会给驾驶员驾驶带来一定的影响,对于这种行为如何界定,并不是十分明确。”泉州市政协委员黄周英认为,只有提高侵扰公交驾驶员的违法成本,才能震慑一些不理智的乘客,进而保证行车的安全。

黄周英建议,要将保障公交驾驶员以及飞机、轮船等重要驾驶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一同补充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同时,公安部门应该重视加大惩处力度,鼓励公交司机及时报案,震慑类似行为。此外,公交公司在对司机培训时,也要加强普法教育,不能变相鼓励司机一味委曲求全,但也不能支持司机还手。应倡导司机采取正确方式,比如及时停车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干扰司机驾驶 均属违法行为

“不管是言语辱骂,抑或是拉拽殴打,其行为均已经是违法行为,若情节严重的,就属于犯罪行为。”福建致理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必良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黄必良认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如果乘客言语辱骂驾驶员,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影响到了行车安全,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黄必良提醒,如果乘客要向驾驶员表达诉求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若有不满的,可在车辆处于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向驾驶员表达自己的诉求,或者向公交公司投诉。切勿因小失大,影响到其他乘客的安全。

武汉、西安:

设置独立驾驶舱

昨日,市民吴先生在泉州网《民声有约》版块留言建议,可以在公交车上设置独立的驾驶舱,或者安装一个玻璃小窗,将乘客和司机隔离,以防乘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

据悉,近年来,武汉、西安等地新购置的公交车均设置了独立驾驶舱,重庆也将设置类似驾驶舱。

对于此建议,泉州公交方面回应,公交车内设独立驾驶舱没有得到推广,主要原因还是不实用。一方面驾驶员独立空间太小,造成驾驶员压抑;另一方面会造成驾驶员无法及时掌握车厢内的情况,遇到其他突发情况时无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美国:

攻击司机为刑事重罪

在美国,攻击公交车司机被视为置全车乘客的生命于危险之中。为避免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美国各州都有严格法律。2002年,纽约州立法规定,攻击公交车司机或地铁工作人员为刑事重罪,等同于攻击警察。公交车驾驶座上方有摄像头,车头显著位置有一个告示,上面写道:攻击巴士司机为刑事重罪,将处以7年监禁。而在新泽西,公交车驾驶座与乘客座位之间地板上有一道很粗的白线,车辆行驶过程中,所有乘客都不得跨越白线站在驾驶座附近。任何人试图跨越白线或停留在白线以内,司机都会立刻发出口头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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