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警方提高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 最高将奖励5万元 东南网11月8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李肇兴)8日,泉州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泉州警方将提高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最高奖励5万元。 据介绍,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今年3月1日,泉州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泉州市《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明确举报线索范围、奖励标准和举报方式,有效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积极性,各级公安机关收到一大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了大量的线索来源,公安机关也按照奖励办法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兑现奖励金,至今已向10名群众发放奖励金4.4万元。在新闻发布会上,泉州市公安局还集中向7名群众发放6.4万元。 今年6月份,福建省公安厅出台《福建省公安厅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奖励标准高于泉州市出台的奖励办法,为了适应全省举报奖励标准,进一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更好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泉州市公安局决定对今年3月份出台的奖励办法重新进行修订,并研究出台《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修订稿)》,8日向社会公布,之前出台的奖励办法即泉公综〔2018〕50号文同时废止。新出台的奖励办法新增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解释和奖励范围,并提高举报奖励标准。 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案件的主办地公安机关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至50000元。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至20000元。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至10000元。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常见涉恶罪名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至2000元。 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2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抓获在逃一般成员和涉恶分子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已按上述4项标准进行奖励的,不再按本项标准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