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50多岁的晋江人丁女士为筹赌资,向王某辉公司借款2万元,还了2期后,无力再还余下的款项。今年1月,催款员工将丁女士带到公司,王某辉让人用绑“炸弹”、放鳄鱼等手段吓唬丁女士,但是丁女士表示确实没有钱还。盛怒之下,王某辉让手下买来理发器,用手铐将丁女士铐起来,将其剃成光头。随后,丁女士报了警。 此后,警方陆续接到其他受害人的报警。泉州、晋江两级公安机关扫黑专业队于今年1月将王某辉及另外两名涉案人员带回调查,经过2个月的调查,警方查清王某辉等人一系列犯罪案件,摸清犯罪团伙成员活动情况,抓捕时机成熟。 3月31日,泉州、晋江两级公安机关共出动250名警力,分赴晋江、石狮、南安、泉港等地,抓获14名涉案人员。警方同时在高利贷公司等处,收缴借条、账本、每日流水账、公民个人信息、“家访”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大字报、高音喇叭、油漆、名片、手铐、甩棍、假炸弹模型、消防枪,以及作案汽车等大量物品。 9月30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辉等14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6项罪名进行判决。王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曾某强等1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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