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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鏖战“双十一” 部门发布消费提醒

2018-11-11 09:17:5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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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志明)“今年家里新添置了一张床,床上用品正好趁着‘双十一’网购一下。客厅沙发也该换了,正好再挑挑。”昨晩,市民王女士有些忙。早在前几天,她就趁着空闲时间开始在网上搜索、比较、加入购物车,“今年都是大件物品,要比去年多花不少钱。”王女士表示。

又是一年“双十一”。据统计,去年“双十一”全天成交额再次刷新纪录达到1682亿元(2016年交易总额为1207亿元)。其中,购买金额最多的省份前十名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山东、四川、福建、湖北、河南,福建位列第八。

根据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去年天猫“双十一”,福建全天交易额为66.37亿元,同比增长37%。而本省“剁手”排前五名的城市分别为福州19.375亿元、厦门13.822亿元、泉州12.476亿元、漳州4.942亿元、宁德3.902亿元。

工商部门透露,每年“双十一”过后,都会接到不少消费者打来的投诉电话,大部分是商品质量问题或商品与广告描述不符等。

工商部门提醒,不管是不是购物节,市民都应该理性消费。“双十一”促销力度相对较大,往往容易引起冲动消费。消费者应事先做好购物规划,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而对于一些不是很需要的商品,则不要盲目下单,不做后悔的“剁手党”。对于特殊物品要考虑选择快递保价或购买运费险。易损、贵重物品在快递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损毁或丢失的情况,选择保价可以及时获得相应赔偿,而运费险可以补偿退货时产生的快递费用。同时,为遭遇纠纷时能及时有效维权,消费者购物前要看清楚退换货规则,购买后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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