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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投入近百万元 为高龄孕产妇及新生儿购保险

2018-11-12 09:55: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傅心玫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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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为高龄孕产妇及新生儿购买保险 已发放理赔款46万余元

东南网11月12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齐玉波)今年9月,晋江人陈某因不满30周分娩了一对双胞胎儿子,根据晋江市新生儿保险保障措施,她的两个孩子分别得到了理赔款4万元。

今年,在去年全省率先实施将高龄孕产妇、新生儿纳入保险保障的基础上,晋江再投入近百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市高龄孕产妇、新生儿提供身故、伤残、医疗方面的保险。保险自今年2月底生效,截至目前,已受理理赔案件12起、发放理赔款46万余元。

据介绍,保险期间,分娩导致高龄孕产妇身故、意外致残的,最高可赔付10万元;高龄孕产妇发生分娩期、产褥期并发症住院治疗,最高赔付1万元;高龄孕产妇怀孕满20周后因意外流产、死胎、死产或疾病原因需终止妊娠,在定点医院住院进行合理且必要的治疗,最高赔付2万元。

针对新生儿,婴儿从出生至1周岁内身故的,最高赔付8万元。婴儿先天性疾病、其他人身残疾的,最高赔付8万元,具体为婴儿自出生之日起1周岁内被确诊患有危重范围先天性心脏病(保额的80%)、轻症先天性心脏病(保额的20%)、唇腭裂(保额的20%)、唐氏综合征(保额的20%)、地中海贫血(重症,保额的50%)、神经管畸形(保额的20%)、膈疝(保额的20%)、消化系统畸形(保额的20%)、泌尿系统畸形(保额的20%)、早产儿(孕妇妊娠满28周不满30周分娩,保额的50%)、缺血缺氧性脑病(保额的20%)、败血症(保额的20%)。

晋江卫计部门提醒,至2019年5月6日前,其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8895518联系。具体理赔程序为:拨打保险理赔服务热线——保险公司收集材料——理赔核算——支付赔款——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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