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涉及生态敏感区域项目 审批联动把关严守生态红线

2018-11-20 08:27:2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陈林森)生态敏感区域是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及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关键地区。日前,泉州市出台了《泉州市涉及生态敏感区域项目审批联动机制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各级各部门生态敏感区环境保护职责。

《意见》以“多规合一”控制线、陆域及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等为基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科学划定生态敏感区域范围,实行严格的审批保护,严格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严格项目审批过程,避免涉及生态敏感区域项目审批部门单独行动,避免项目落地时触碰生态安全红线,避免项目实施对生态敏感区域产生负面影响。

生态敏感区域是指易受到人为的不当开发活动影响而产生生态负面效应的区域,主要包括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公益林、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河岸生态地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区域。《意见》针对以上各类生态敏感区域,逐一明确允许建设项目类型。

根据《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划定的生态敏感区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各司其职,按照“城乡一体、全城管控、市县联动、部门协作”的要求,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中推行会商会审,在选址、可研审批(项目核准)、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共同把好项目准入关和审批关。值得注意的是,生态敏感区域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敏感区范围划定后,原则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确需调整的,应当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后报本级政府批准。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