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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13个医保机构将实现“全城通办”

2018-11-22 08:25:5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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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书修)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医保业务的办理是百姓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如何更便捷地办理各项业务,享受相关服务,关系群众的获得感。今年本报与市编办(审改办)联合开设“改革:直通放管服”栏目以来,收集到不少好建议,不少市民提出给小孩办医保卡时等待时间较长、医保报销时需要的材料较多等问题。对此,市医保局表示,围绕“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将通过不断简化材料、改进审批方式等措施,优化各项服务。

记者获悉,为了方便群众可以就近办理医保业务,市医保局将推出医保业务“全城通办”,该项措施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届时,群众可以不受区域限制,在办理医保服务时,从原来的限定一个医保服务办事机构转变为由参保群众任意选择全市13个医保经办机构中的一个办理;此外,从今年12月1日起,市医保局将门诊特殊病种首次申请、转外就医登记、外伤刷卡认定、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等5项医保经办业务下放至医保服务站,方便市民办理。

在简化材料方面,以往市民申办生育保险时,需提供《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结婚证》、《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单》等材料,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今年11月起,申办生育保险待遇,如有提供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则无需提供《结婚证》,同时取消提供《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单》、《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受理单》及单位开户行许可证等材料;原本办理医疗费用手工医保报销时,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等材料,如今,这些材料也得到了精简。本月起,市民办理医疗费用手工医保报销时,不需要再提供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危重病抢救除外)和《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参保患者住院核对表》等材料。此外,从本月开始,泉州对办理生育保险产前登记并住院分娩直接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员,不再要求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是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进审批便民化的一大措施。”市编办(审改办)相关人士介绍,市医保局“就近办”相关举措,是泉州不断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一个小缩影。下一阶段,在完善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方面,泉州还将统一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健全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城乡社区等,实现面向个人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此外,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泉州持续全面清理各类证明、着力精简办事材料,力争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2019年年底前减少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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