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要入住 这下全“泡汤”》追踪 楼下要求恢复原貌,楼上不揽全部责任 “受水”业主该如何维权? 家中泡水的陈先生与楼上业主的协商陷入僵局 装修好的房子放置近一年,正打算月底入住,怎料,因为楼上装修工人忘关水龙头,导致新房“泡了汤”。从15日晚上发现家中泡了水,已过去11天,晋江凯旋国际小区5栋A单元202室业主陈先生依然很闹心。他多次找1402室业主协商,但对方一直在外地出差。陈先生觉得自己恢复原貌的要求已很简单,但楼上业主并不想承担家电等软装部分的损失,并表示不揽全部责任。楼上装修漏水,楼下跟着遭殃,这个损失如何认定?又该如何赔偿?昨日,记者就此咨询了专业人士。□泉州晚报记者 张晓明 文/图 【进展】楼下要楼上恢复原貌 协商未果 根据物业的说明,事情因为1402室业主装修工人未关水龙头导致楼下多户业主“受水”,原因已查明,楼下业主理应找1402室业主进行理赔。作为受害最严重的202室业主陈先生表示,目前事情已过去11天,自己始终未见到1402室的业主,双方的协商迟迟没有有效结果。 陈先生一再表示,不希望破坏楼上楼下的邻里关系,只要求对方尽快将自己的房子恢复原貌,不会再要求其他赔偿。陈先生说,1402室业主张先生始终未露面,虽委托了其弟弟进行协商,但其弟弟又做不了主,对方有表态会恢复原貌,但材料等由其自己提供。对此,陈先生表示可以接受,但对方却只对硬装部分进行恢复,电器、床铺等泡水过的软装部分,对方却不想赔偿。 1402室业主的态度到底如何?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张先生。张先生称自己并没有逃避问题,是因为事发前就在外地忙,事情是工人的疏忽引起,不是恶意行为。事后,他委托弟弟出面与陈先生协商。对于陈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张先生感觉不是很合理。14楼漏水为何2楼受损最严重?开发商的设计是否存在问题?202室装修时有没有改变原有设计?张先生提出了质疑,他表示不可能承担所有责任,对陈先生提出的电器、家具等赔偿也不能接受。 【说法】搞清漏水原因是关键 理清责任 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引起的纠纷频见于各种媒体,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维权? “相邻关系一方如果因为自身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吴培育表示,物业说明事因14楼装修工人的过失,导致楼下渗水。依此看,14楼业主作为侵权方,要承担对其他业主的赔偿责任。赔偿的原则就是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以同等标准进行装修。不过,该业主在赔偿其他业主损失后,可以向装修方进行追偿。 对于14楼业主提出的开发商或2楼业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吴培育认为,房屋漏水的原因是多样的,要确定赔偿主体,先要确定漏水原因。可邀请专业机构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因为鉴定机构具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资质,法庭上会采纳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通过鉴定,可以确定房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从而认定开发商是否要担责;确定陈先生装修时是否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对防止损失扩大是否负有一定责任。 “发现房屋漏水,第一时间协商解决,不拖沓不推诿,能最大限度减少各方损失。”吴培育介绍,越早划分责任,解决问题,损失就越少。如果双方对赔偿金有异议,可找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损。如定损后还有异议,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