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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出台办法鼓励台湾青年来石创业

2018-12-04 09:05:12 许小雄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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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4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许小雄)今后,入驻石狮市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如经过评审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将可享有5至15万元的补贴。这是我市日前出台的《石狮市台湾青年创业项目评审办法》规定的。

据悉,此举旨在积极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石创业,促进落地项目的成长,提升项目的市场竞争力。评审内容为入驻石狮市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我市将成立项目评审组,评委由5名专家或相关行业专业人士组成,考评坚持客观、科学、公正、综合评价、比较择优、技术、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评审程序上,石狮市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提交推荐参评项目申请材料并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后报送石狮市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青创办”)审核。申请材料包括台湾青年创业项目评审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企业员工(含项目运营团队成员)花名册、详细的项目介绍书、项目的实施经营情况、企业持续经营的佐证材料(台湾青年出入境记录、企业纳税申报记录、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企业员工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等)、基地推荐参评表等。市青创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评审项目;之后,再组织参评项目评审。如申报项目出现下列情况,所报创业项目不予评审:申报项目实施处于停顿、或超过三个月处于空闲静置状态、或实施项目与申报评审的项目不一致;创业项目缺乏创新创意,采用一般的、通常的方式方法经营的;经核查,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

根据《办法》,项目评审主要包括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市场潜力、核心团队、执行状况。重点评审项目的特色亮点、创新创意、经营情况及效益等内容,总分100分,评审得分80分及以上为优秀项目。同时,我市还将对优秀项目分三档补贴,即,第一档80—89分,补贴5万元;第二档90—95分,补贴10万元;第三档96分及以上,补贴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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