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机构改革工作大会召开,标志着泉州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市委办、市政府办正式印发《泉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方案》明确了泉州市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机构设置等内容,确定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50个,其中党委机构15个、政府工作部门35个。同时,《方案》明确要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以及事业单位、审批服务便民化、综合行政执法等其他各项改革任务。今年12月底前,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方案》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当好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落实改革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要细化工作进度,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要求进一步细化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分工合理、程序清晰、时间节点明确,确保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在新旧机构交替中,有序做好人员转隶、新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特别是确保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衔接。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使社会各界了解本次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党委政府机构设置等相关情况,泉州晚报记者采访了市委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该负责同志对此进行全面解读。 1 问:《方案》对机构改革提出了哪些总体部署? 答:《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本次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立足实际,更加突出民生,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市县乡各层级、党政群各领域改革,优化政府机构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结合泉州实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现代化泉州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