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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发布 市级设置党政机构50个

2018-12-20 07:42:5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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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机构改革工作大会召开,标志着泉州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市委办、市政府办正式印发《泉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方案》明确了泉州市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机构设置等内容,确定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50个,其中党委机构15个、政府工作部门35个。同时,《方案》明确要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以及事业单位、审批服务便民化、综合行政执法等其他各项改革任务。今年12月底前,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方案》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当好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落实改革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要细化工作进度,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要求进一步细化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分工合理、程序清晰、时间节点明确,确保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在新旧机构交替中,有序做好人员转隶、新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特别是确保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衔接。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使社会各界了解本次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党委政府机构设置等相关情况,泉州晚报记者采访了市委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该负责同志对此进行全面解读。

1

问:《方案》对机构改革提出了哪些总体部署?

答:《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本次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立足实际,更加突出民生,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市县乡各层级、党政群各领域改革,优化政府机构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结合泉州实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现代化泉州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

问:这次我市机构改革后,市级设置了多少个党政机构?

答:《方案》明确,我市市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0个。党委机构15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政府工作部门35个。

3

问:请介绍一下市委、市政府机构的设置情况?

答:中共泉州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组建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市监察局。

计入机构限额的市委工作机关14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与政研室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老干部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市政府工作部门35个: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统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访局(市委信访局与其合署办公)、城市管理局、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其中:办公室挂外事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公安局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牌子;民政局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农业农村局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商务局挂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挂文物局牌子;退役军人事务局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

4

问:对应上级改革中,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有哪些?

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环境保护局的组织划定生态红线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以及海域海岛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调整市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承担的市辖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职责调整下放给市辖区自然资源部门。规划管理职责下放后,市一级要加强对市辖区规划工作的统筹。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组建市生态环境局

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应市生态环境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及各县(市、区)的环境保护局。

组建市农业农村局

将市农业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农业局。

组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挂市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建市应急管理局

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行政职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新组建市司法局

将市司法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以及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调整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调整下放给市辖区。

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市知识产权局。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

将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应市医疗保障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

重新组建市林业局

将市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市农业局的草地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承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优化市审计局职责

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等职责划入市审计局。不再保留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

5

问:这次机构改革中,与中央及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有哪些?

答:与中央及省级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市委办公室、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市政府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更名为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粮食局、市物价局。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体育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不再保留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不再保留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市金融工作局更名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6

问:《方案》对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如何统筹推进?

答:市人大机构改革方面,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

市政协机构改革方面,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宣传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承担的联系文化艺术界等相关工作职责调整到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群团组织改革方面,对于已经制定改革方案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群团组织,认真组织实施改革方案。根据中央精神,加快推进其他群团组织改革。

7

问:《方案》对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作了哪些部署?

答:一是将市委党史研究室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二是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8

问:《方案》对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作了哪些部署?

答:《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的改革要求,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将“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贯穿于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9

问:《方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了哪些部署?

答:《方案》明确,按照中央及省里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结合实际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理顺市和市辖区行政执法层级关系。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10

问: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刚性约束?

答:《方案》明确,要强化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规定的机构限额。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条条干预行为。

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从严从紧控制市县党政机构加挂牌子的数量,挂牌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等。临时机构要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

强化编制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设置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

记者:陈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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