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在泉台胞台企享受同等待遇 泉州推出73条措施促进泉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日前,泉州市出台《关于促进泉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73条务实举措,除了对接落实上级政策措施条款,共有35条是根据泉州市实际情况进行创新或者给予再细化。《措施》从扩大泉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泉实习就业创业、深化泉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泉安居乐业四部分入手,推动在泉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生活、学习、就业、创业等方面,享受与大陆同胞、企业同等待遇。
补助企业创业创新
为支持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措施》对承办经国家批准、在泉州市举办的海峡两岸经济技术展览会的组展企业,按其布展直接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
对台资企业参与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和创新型企业,按认定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资助支持。
为鼓励台资企业积极推进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台资设立在泉州市注册,并经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示范空间,按照面积规模,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建设资金补贴。对首次获批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泉台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征收优惠等。
促进台企投融资便利化
泉州是全国第三个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促进泉台经贸交流方面,也同样大胆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路径。《措施》明确,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在泉州设立企业时,可选择使用美元或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金,在泉州经营活动中,依法可以享受内资企业待遇。台资企业经营所得利润,可自由选择使用美元或人民币汇出。
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泉台资企业(含具有台资背景的企业)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试点政策,促进台资企业投融资便利化。
支持在泉台资企业、台商资本或台资银行发起设立台资企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扶持初创期、成长期的台资企业,助推产业链整合,带动台资企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泉州鼓励市辖内的银行业机构与市台资企业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对在泉台资企业从台湾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低于基准利率的以实际利率的30%为准。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同等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措施》明确,台湾同胞来泉就业创业的,按规定同等享受泉州居民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可报名参加我省已实施的2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实行台湾技术士证与大陆职业资格证书包容共存制度。
对于来泉的专家、学者等专业技术人员,《措施》给予明确政策支持。鼓励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报考泉州市国有企业岗位。对引进到泉州市高校、国有企业工作的台湾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认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自主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支持台湾专家、学者、教师到泉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从事专业学科教学工作,鼓励重点学科聘用急需紧缺的台湾专业人才,在台湾取得的学术成果可纳入工作评价体系,符合“桐江学者”奖励计划招聘条件的由学校推荐聘任。
设台湾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
泉州将在市、县两级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设立台湾人才“绿色通道”。对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台湾人才,享受人才“港湾计划”规定的政策支持。将全市符合条件的涉台园区及企业确定为市人才工作直接联系点,倾斜拨补经费支持。
《措施》还要求,泉州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台湾同胞求职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台湾投资者、建筑师、文化创意团队可参与泉州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及“古城改造”“社区营造”“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等建设项目,支持其按规定申请财政补助。
与此同时,泉州鼓励各金融机构优化台胞台企金融服务,提供开卡开户便利,方便台湾同胞在泉使用电子支付服务。
为参与文化交流提供便利
为进一步深化泉台文化交流,《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台湾同胞参与在泉举办的郑成功文化节、凤山文化节、关帝文化节、闽台对渡文化节、永宁古卫城暨城隍文化节、清水祖师文化节、闽台三同文化节、围头七夕返亲节、安海端午文化节、泉澎“乞龟”等各类两岸民俗活动。泉州天后宫、通淮关岳庙、花桥慈济宫、泉郡富美宫等宫庙,也将为来泉开展泉台宗教民间信仰交流活动的台湾同胞提供相应便利服务。
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可根据台湾同胞需要适当调整开闭馆时间,并优先为来泉台湾同胞免费提供团体讲解服务。针对祖籍泉州的台湾同胞,可提供查看族谱及寻根谒祖等方面的帮助。
不仅如此,泉州鼓励台湾文艺社团参与举办南音大会唱、国际木偶节等文化交流活动。台湾同胞可凭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免费观赏泉州的公益性传统文化惠民演出。
60周岁在泉台胞可办公交敬老卡
旨在方便台胞在泉安居乐业,泉州市将为在泉台湾同胞与台资企业提供包括助学金、健康服务、定制公交等生活便捷服务。
《措施》中明确,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可通过相关选聘程序担任特邀调解员、仲裁员、陪审员、监督员、法律顾问等;各级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可安排适当台胞代表、特邀嘉宾名额。
《措施》同时对在泉求学、就业的台湾同胞提供多项保障。鼓励泉州各高校设立台湾学生助学基金,接受社会捐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台湾学生完成学业。支持在泉稳定就业的台湾同胞到工作所在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台湾同胞在泉购买自住用房的首付比例、办理时限、贷款申请等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在泉台湾同胞也被纳入泉州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免费享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补服叶酸、产前筛查诊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子女与本地儿童享受同等免疫预防接种服务。
在泉州市台湾同胞、台商相对集中的区域,根据需要酌情开通公交线路或定制公交。年满60周岁的在泉台湾同胞可申请办理公交敬老卡,享受与泉州市60周岁以上老人同等优惠。泉州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也将设立台胞台企绿色通道。
(记者 蔡紫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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