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嚣张作案 20人当庭受审 庭审历时近21个小时 2月20日至21日,泉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某正、方某牛、林某伟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系泉港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案件庭审持续2天,历时近21个小时。 回顾 冒充艾滋病人讨债 作案20多起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年中,被告人林某正、林某伟、肖某凤、方某牛成立某讨债公司,公开对外承揽讨债业务,并通过纠集、招募有违法前科人员、残疾人等组织成员,使用恐吓、滋扰、纠缠、胁迫、哄闹和冒充艾滋病人等手段帮人索取债务,破坏社会秩序。 为笼络、控制手下更好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林某正、方某牛以“公司模式”管理组织成员,明确组织分工,逐步形成了以其二人为首要分子,以林某伟等7人为骨干成员,以李某文等11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在泉州市区、南安、惠安、永春、泉港、晋江、漳州、浙江宁波等地多次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作案达20余起,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秩序,影响泉州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泉港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